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漆艺实训室改造项目
1.2 预算金额:63000.00元,最高限价:63000.00元。
1.3 竣工期限:2026年3月5日前完成全部改造工程并通过验收。
1.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环保标准及本文件技术要求。
1.5 采购内容:需改造漆器工作室2间及部分户外改造,主要包含拆除、新建隔墙、墙面/顶面/地面装修、电路照明改造、定制设施安装及部分设备购置等,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或相关类别。
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 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类似规模的室内装修或改造项目(需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等业绩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
2.6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采购的规定、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询比文件获取
3.1 请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6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现场方式获取文件。
3.2 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办公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6号)领取,领取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3 注意事项:按以上要求获取了询比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办公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6号)。逾期不收。
4.2 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1月27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天请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联系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开询比公告在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官方发布渠道(或学校指定平台)发布。与本项目相关的变更、澄清等,均在以上平台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6号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588959
城市与环境学院
2026年01月22日